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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事理论教研室工作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12-23 [来源]:武装部 [浏览次数]:

军事理论教研室工作职责

 

1)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,拟定军事课程的教学工作计划,编写和修订军事课程教学大纲,审核教师选用的教材,制定和实施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计划。

2)组织军事课程的讲授、辅导、答疑、课堂讨论、作业批改、考试等教学活动,并作出统计分析。制定学生军训有关规章制度,做好训练和教学工作总结。

3)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组织军事教师开展教学研究、学术研讨、教学改革等工作。组织军事教师进行政治、业务学习及科研活动,不断提高教师的军政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
4)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的国防意识,增强国防观念。

5)负责学生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。负责军训费用的申报、预算、决算和财务报销。

6)制定军事课教学有关规章制度,做好军事课的考试、阅卷、成绩汇总分发和总结工作。 

7)定期检查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,定期开展课程质量评估活动,努力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。 

    (8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