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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器使用安全禁令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5-06-10 [来源]:武装部(保卫处) [浏览次数]:


本禁令适用于学校所有实验室、宿舍、办公场所商服及涉及电器设备使用的重点区域。

1.严禁使用“三无”产品等无标识、不合格或自行改装的用电设备,用电设备表面应无烧蚀、变色、熔融痕迹,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。

2.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、串联使用或拆除、改装插座,须确保电线无破损、插座牢固。

3.严禁使用改装插座、多重插线板、变压插排(功率转换器)及违规电器,功率不得超过负荷限制。

4.严禁将插座、插线板、充电器及其他用电产品放置在床铺、被褥、衣物、书本、纸张等可燃物上通电、充电、使用。

5.严禁用衣物、毛毯等可燃物覆盖插座、插线板及用电设备,避免积热引发火灾。

6.严禁将插线板或用电线路敷设、固定在铁质床体或其他金属物体上,避免发生漏电、触电安全事故。

7.严禁人走电不断,人员撤离房间时,必须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开关并拔掉插头,确保彻底断电。

8.严禁室内给电瓶车电池充电,实验设备充电时必须确保室内有人监管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东北石油大学保卫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5年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