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校内物资出校管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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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部,直属单位、机关各部处室:
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物资出校的规范管理,切实保障学校公共财产安全,现将校内物资出校有关规定如下:
一、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校内物资运送出校园时,须核对物品名称及数量,并如实填写《东北石油大学物资出校证明》(以下简称《证明》)(此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),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、经办人签字、盖章予以确认。
二、 保卫处各门岗值勤人员核验出校物资与《证明》上的内容是否一致,并签字确认、回收《证明》归档。
三、 运送物资人员没有《证明》或《证明》填写不完整的,禁止出校;必要时门卫可对可疑出校物资予以登记暂扣,待核实清楚后再予以放行。
四、 学校师生员工及校内其他施工、营业网点及相关人员,均应支持、配合门卫的检查工作。
五、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 东北石油大学物资出校证明。
东北石油大学保卫处
2022 年6月15日